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國務院關於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製圖:李姿閱
  一問
  景區為什麼要漲價
  百姓有觀光需求,景區要升級改造
  記者:這兩年,我國景區門票價格成為社會熱點,漲價一般是出於哪些考慮?
  戴斌:5A級景區旺季價格普遍超過200元。漲價的現實基礎是廣大百姓的觀光旅游需求。
  2013年,我國的境內旅游市場規模已經達到32.6億人次,今年預計達到36億人次。在觀光旅游的初級階段,游客習慣了一到目的地就去看熟悉的景點。
  加上這麼多年“入境、團隊、觀光、包價”的旅游發展模式的路徑依賴,各地不由自主地就想到了開發景區,圈山圈水圈地,然後收門票。
  世界發達國家發展旅游經濟很少依賴景區景點,收入主要來源於游客的住宿、餐飲、購物及景區景點的衍生產品等,基本上靠資本、技術、商業和文化創意推動旅游發展。
  目前在我國,由於景區價格監管機制,特別是價格聽證制度的不完善,於是國家要求景區3年內不得漲價,然而這在很多地方變相為3年後必漲價。此外,景區漲價存在攀比現象,還有景區以評上5A級、獲得世界遺產稱號等為漲價的理由。
  範惠聲:今年以來,雲南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覽參觀點已調整門票價格的有兩個,占總數的1%。門票價格調整,主要由於景區升級改造,經營企業對基礎設施投入加大,管理、維護費用增加,對景區內居民的補償和扶持,以及經營者的合理利潤等原因。
  記者:景區門票價格漲不漲由誰來核定?門票價格生成機制是怎樣的?
  戴斌:由於景區的初始資源稟賦和市場進入條件不同,門票價格也應當分類管理。像迪斯尼等主題公園,只要沒有達到法律規定的政府干預條件,門票價格由市場供求決定即可。革命歷史紀念館、國家和省級博物館等,主要由財政供養,正在走向免費開放,更不能說漲就漲。由地方政府和企業部分投入的景區,兼具公益和商業的雙重屬性,往往是景區實際控制人提出定價要求,由當地物價部門組織聽證會,上一級物價部門核定,景區的門票價格應取決於成本加管理費加必要利潤。
  範惠聲:不同類型的景點,門票價格生成機制不同。
  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等景點門票價格,應按照保證正常運行成本和補償景區資源保護費用,考慮市場供求狀況、社會承受能力的原則來核定。而公益性景區則實行免費開放,例如大理洱海公園等。
  二問
  調價是否說漲就漲
  須核算成本並召開價格聽證會
  記者:是否所有的景區說漲價就漲價?
  戴斌:旅游法規定,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嚴格控制價格上漲。國務院今年8月發佈意見明確要求嚴格控制景區,特別是利用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開發的景區價格過快上漲。
  範惠聲:雲南省旅游景區門票價格有3種定價方式:一是政府定價,規定一個絕對價格;二是政府指導價,規定一個價格區間或最高價格限制,不設下限;三是市場調節價,例如西雙版納大佛寺,這是由一家民營公司投資建造的人造景觀,門票價格由公司制定,在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目前,全省景區門票價格基本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約有200個游覽參觀點。雲南省還規定,這些參觀點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及之前1個月內,一律不得提高門票價格。
  記者:景區漲價應該履行哪些程序?
  戴斌:要分類管理現有的景區,政府有權依據相關法規,對那些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合理調控其門票價格。
  根據新旅游法規定,利用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開發,或享受財政補貼的景區,若要調整門票價格,從動議到實施不能少於180天,而且必須經過聽證、核准、公示、實施等環節。如果有景區今天宣佈即將到來的這個國慶長假要漲價,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景區價格調整的動議在聽證會上被否決,似乎還沒有先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參與聽證的人員缺少外地游客和旅行社等利益相關者。
  範惠聲:申請制定或調整門票價格,由管理機構或經營者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其調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審核後符合調價條件的,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啟動調價審批程序或提出審核意見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
  價格主管部門在啟動調價程序時,首先對制定或調整門票價格的景區開展成本調查審核,並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另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同一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調整後,至少3年內不得再次調整。
  三問
  怎樣擺脫門票依賴
  依靠文化創意和配套商業服務體系
  記者:目前景區門票收入主要用在哪?
  範惠聲:這要看各景區的管理體制。有的景區由公司經營,如西雙版納的野象谷,由一家民營公司經營,收取門票費後可自主支配,但其收入的一部分需用於景區內基礎設施的維護、員工工資、上繳資源費等,主管部門進行成本監審。有的由景區管委會管理,門票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需要繳入地方財政,參與到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等。例如玉龍雪山景區建立了旅游資源補償機制,實施旅游發展反哺“三農”,一是從門票收入中撥付涉農項目建設資金,二是對景區內各族群眾給予現金補助。
  戴斌:以古鎮門票收益的分配為例,有的管委會是小政府,門票收入除了彌補景區運營成本和營業稅外,還要支撐社會治安、教育、衛生等公共事業費,有的景區甚至連派出所都由門票來養活,而且現在管理機構還有日漸膨脹之勢。
  不過,烏鎮模式就不錯,它在開發中先遷出老百姓,保證了景區在法律上產權清晰,這塊地不再是生活用地了,可以進行商業運作。百姓願意回來工作的可以繼續租住,這就能保持景區生態。當地政府和村委會有一定股份,百姓還可以獲得收益。
  記者:西湖景區免費開放,不依賴門票收入,卻帶動了周邊產業的發展。西湖模式可以複製嗎?怎樣能破除“門票經濟”?
  戴斌:西湖模式雖不能在各地完全複製,但一定是我國景區管理體制未來的發展方向。
  旅游目的地的發展固然需要旅游吸引物,但是不能單純依賴景區。利用公共空間形成的吸引物,依托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開發的景區向本地居民和外來游客免費開放,這是城市演化和旅游發展的大勢所趨。考慮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區域不平衡,應當允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分步驟推進景區免費和降價。
  隨著大眾旅游和國民休閑的發展,目的地應該走綜合性發展道路,通過文化創意和配套的商業服務體系獲得綜合收益,不能因為還沒有配套項目和可獲益的商業設施就收取高價門票,否則永遠無法走出門票經濟的傳統模式。
  為此,政府要主動從門票收入利益相關者中撤出來,不能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
  今年國慶節,四川、安徽等省份的5A級景區聲稱不漲價,說明廣大游客的呼聲已經形成了現實輿論壓力,如果逆勢上漲,將對景區聲譽造成不利影響。值得關註的是,已經有部分景區與代理商合作探索通過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讓門票價格明顯降了下來。降低景區門票等旅游直觀價格是未來大眾旅游發展的必然方向。
  範惠聲:為擺脫門票依賴,雲南省規定自2013年起,每年春節、“五一”、國慶期間,全省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點門票價格一律降低20%,促進旅游消費。游客除了門票支出,還有吃住行游購的支出。降價後,我們反而取得了“兩個30%”的效果:一是旅游總人數增加了30%,一是旅游總收入增加了30%。這證明瞭門票價格並不是越高越好。  (原標題:複製西湖模式,難在哪(民生三問·關註景區漲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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