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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楊京)由於地下停車位開始實行“只賣不租”,小區的眾多業主頗為不滿,直稱這是“霸王條款”。開發商方面表示,對地下停車位的處置是公司的統一安排,將另建地面停車場供不肯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使用。
  市民鄧先生是漢陽寶安漢水琴台花園小區的一名業主。他告訴記者,以前小區的地下停車場和地上的停車位都可供全體業主使用,每天的收費為6元。如果租一個固定停車位,每個月也只需要300元。
  從今年年初開始,小區的地下停車場開始只供購買了停車位的業主使用。其間,業主們和物業公司進行了多次交涉,但始終僵持不下。
  3月16日,小區內突然貼出一份通知,稱要取消地下車庫的臨時停車及租賃服務。同時,物業公司也不允許未購買車位的業主進入地下車庫。這一做法讓眾業主極為不滿。
  鄧先生稱,小區內的地面停車位只有10來個,根本無法滿足業主的需求。雖然地下車庫共有400多個車位,但每個售價都在15萬元以上,實在讓人無法接受。“有人要買停車位,我們沒意見,但不能剝奪我們選擇的權利吧?”
  前天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小區外停放著不少車輛,但地下車庫裡的車輛卻寥寥無幾。不少業主抱怨,由於地面車位不夠,地下車庫又不讓進,他們只能將車停在小區外。為此,有業主的愛車遭到了剮蹭,還有人收到了違停罰單。
  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雖然地面的停車位屬於小區業主,但地下停車位的產權屬於開發商,他們只是做一些管理和協調工作。拒絕未購買車位的業主入庫也是開發商的要求。
  開發商方面一位何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之前小區的地下車位確實提供臨停和租賃服務,最近才決定回收車位後出售,這是公司的統一決定。“如果還和以前一樣,那購買了車位的業主會怎麼想?我們也要保證他們的利益。”
  該負責人同時稱,他們正在小區外興建一處停車場,車位在50個以上,之後將提供給部分不願購買停車位的業主使用。
  記者在網上檢索發現,開發商“只售不租”車位的事件在包括武漢在內的全國各地都有發生,均遭到了業主抵制。山東、寧波、石家莊等地還相繼出臺地方法規,明確規定開發商不得“只售不租”停車位。  (原標題:車位“只售不租”引業主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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